一首歌曲,作词、作曲的人的所创作的作品经正式出版的具有著作权,通常称为原著、原作、原创歌曲,词曲作者享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经原作者的同意,将该歌曲配乐、配器的人,享有改编权。演员演唱歌曲,乐队伴奏,均享有表演权。将歌曲制成文字或者音像制品出版的单位,享有出版权。公民不实施上述行为,非营利为目的的传唱、欣赏、收听均不属于侵权。
找法网提醒您,版权侵权处理方法:
1.自行协商,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调解,双方可选择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人民调解委员会、律师等双方信任的机关或者个人来主持调解;
3.仲裁,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民事诉讼,发生著作权纠纷后,如果双方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不愿意调解协议或是调解后反悔的,而且当事人没有有书面仲裁协议
版权侵权赔偿的标准为:
1.侵犯版权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
2.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
3.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
为保护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权利人可以采取技术措施。
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不得以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为目的制造、进口或者向公众提供有关装置或者部件,不得故意为他人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提供技术服务。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避开的情形除外。
本法所称的技术措施,是指用于防止、限制未经权利人许可浏览、欣赏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有效技术、装置或者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