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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后是否仍需被拘留

2024-01-15 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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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取保候审后不一定仍需被拘留,取保候审期间需要遵守的规定是离开所居住的市、县需要经执行机关批准,在传讯时要及时到案,不可以使用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等。

  一、取保候审后是否仍需被拘留

  不一定,若取保候审后违反了取保候审规定的,需要予以逮捕,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取保候审需要遵守的规定有: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取保候审的流程是什么

  找法网提醒您,取保候审的流程:

  1.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2.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在3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3.执行。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

取保候审拘留

  三、取保候审时间的法律要求

  取保候审时间的法律要求是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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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后被逮捕,是否仍将被拘留
被逮捕后,仍然可以取保候审。 逮捕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串供、毁灭证据等采取的一种较为严厉的刑事强制措施,被逮捕的人一般具有较大的现实社会危险性,被逮捕后再取保难道较大。 但是,如发现有以下情形的,也可以取保候审: (一)预备犯或者中止犯; (二)共同犯罪中的从犯或者胁从犯; (三)过失犯罪的; (四)防卫过当或者避险过当的; (五)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 (六)系未成年人或者年满七十五周岁的人; (七)与被害方依法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且已经履行或者提供担保的; (八)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九)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十)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十一)可能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宣告缓刑的; (十二)其他不需要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情形。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第十七条 经羁押必要性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办案机关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 (一)案件证据发生重大变化,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行为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为的; (二)案件事实或者情节发生变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拘役、管制、独立适用附加刑、免予刑事处罚或者判决无罪的; (三)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期限将超过依法可能判处的刑期的; (四)案件事实基本查清,证据已经收集固定,符合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条件的。 《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第十八条  经羁押必要性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具有悔罪表现,不予羁押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向办案机关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 (一)预备犯或者中止犯; (二)共同犯罪中的从犯或者胁从犯; (三)过失犯罪的; (四)防卫过当或者避险过当的; (五)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 (六)系未成年人或者年满七十五周岁的人; (七)与被害方依法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且已经履行或者提供担保的; (八)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九)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十)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十一)可能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宣告缓刑的; (十二)其他不需要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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