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产证上减名字手续具体流程是:
1.房屋产权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申请减名字;
2.房屋管理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是否属实,是否合法合规;
3.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对符合要求的进行不动产登记簿上的产权人变更。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1.房屋买卖
产权人将房屋的部分产权卖给加名人。双方持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缴税凭证等资料,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转移登记。
2.产权赠与
产权人将房屋的部分产权赠与给加名人。双方先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的赠与公证,然后持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完税或免税证明、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赠与公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赠与登记。
3.析产登记
析产登记即是减去房产证上的某个名字,多以离婚夫妻双方分割财产等场合出现。
房产证更名需要的资料有: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房产合同、购房发票、房屋产权证、房屋核档证明、完税证明;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等。产权证一般是指房屋产权证,具体又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但有些地方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统一开据的房地产权证书。在整个购房过程中,办理房地产权证是最关键的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