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交强险是赔给赔偿对象是在交通事故中伤亡的人员,不包括本车主人员和被保险人。保的是别人的损失和别人的车,不是保自己的。要保自己的损失可以另外购买商业险。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以下材料:
1.交强险的保险单;
2.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5.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6.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7.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找法网提醒您,交强险和商业险的区别具体如下:
1.交强险的保障范围广,发生保险事故时,交强险不仅在被保险人有责任时承担赔偿责任,还要在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承担赔偿责任;
2.商业险保障范围窄,商业险在被保险人无过错时不承担赔偿责任;
3.缴纳机制不同。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持有人必须购买交强险,商业险不具有强制性,用户可自愿购买;
4.保费不同。交强险的费率全国统一,商业险以营利为目的,保费取决于多种因素;
5.赔偿的原则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