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病人不出院是不会影响其理赔申请。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因为交通事故而受伤的受害者,需要住院进行治疗。那么,一般情况下都是在住出院之后才起诉对方。但是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没有明确的条文规定说,在发生交通事故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在受伤人员住院治疗,必须出院之后才能进行交通事故赔偿的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找法网提醒您,交通事故的赔偿原则为:
1.全部赔偿原则。即按照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全部予以赔偿。
2.财产赔偿的原则。因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人身伤害还是精神损害均以财产赔偿作为基本方法。
3.公平原则。双方当事人对事故的发生均无过错的,法院可以责令加害人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失给予适当的补偿。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受害人应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包括:
1.公安机关制作的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果。
2.公安机关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上级公安机关重新认定的决定。对公安机关作出责任认定不服的,还应提供能够证明当事人责任的证人证言及有关物证等。
3.医院诊断证明、病历或法医鉴定结果。
4.医疗费单据、交通住宿费凭证等证明材料。
5.误工经济损失的证明材料,包括误工天数和误工费数额。
6.残疾者应提供伤残评定结论,需要配备残疾用具的应出具医院证明。
7.死者生前或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及该被抚养人是否还有其他抚养人的证明材料。
8.财物直接损失,如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建筑等的修复或折价费用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