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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劳动仲裁后的社保补缴

2024-06-29 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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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进行劳动仲裁后的社保补缴流程是用人单位登录本市的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录入社保补缴明细,打印明细表由职工签字等。公司员工社保补缴需要的材料包括员工劳动合同等。

  一、如何进行劳动仲裁后的社保补缴

  1.用人单位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下载用人单位及职工相关参保信息导入本地“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

  2.用人单位通过“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录入社保补缴明细。

  3.用人单位补缴录入完成,导出社保补缴报盘文件并打印出《社会保险补缴明细表》、《基本医疗保险补缴情况表》各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4.单位申请报告(写明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补缴原因、需要补缴的时间段等事项)。

  5.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的需补缴时间段的缴费基数明细。

  6.职工在参保期间,因工作单位变动等原因中断社会保险关系需补缴近三个月社会保险费时,用人单位可直接通过“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报盘,并打印相关社保补缴明细表进行申报。

  二、公司员工社保补缴需要什么资料

  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单位填写《参保人员补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

  2.员工劳动合同;

  3.工资发放花名册;

  4.行政执法补缴的,另带劳动监察执法部门整改书、劳动争议仲裁书、社保稽查整改通知书、法院法律文书等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劳动仲裁社保补缴

  三、签劳动合同没有交社保合法吗

  签劳动合同没有交社保是不合法的。只签劳动合同而不买社会保险是不允许的。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找法网提醒您,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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