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公诉的程序是:
1.对于属于管辖内的刑事案件进行立案,开始进行侦查;
2.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立案进行审查,并作出起诉决定;
3.法院在收到并审查检察院移送起诉的案件后,除涉及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的案件,一般会公开开庭审理;
4.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监狱执行。
公诉书是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的诉讼程序代表国家对被告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文书。公诉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地、是否受过刑事处罚等。
2.案由和案件来源。
3.案件事实,包括犯罪的时间、地点、经过、手段、动机、目的、危害后果等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要素。
4.起诉的根据和理由,包括被告人触犯的刑法条款、犯罪的性质、法定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处罚的条件,共同犯罪各被告人应负的罪责等。
移送检察院后多久提起公诉,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决定:
1.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提起公诉;
2.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到45天左右提起公诉。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审查起诉的期限】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