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程序是:
1.相关人员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2.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接到申请书后,会在7日内作出答复;
3.同意取保候审的,应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4.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上述人员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遵守的规定。
取保候审期间需要注意的事项有: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
取保候审的时间是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找法网提醒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等的可以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的区别如下:
1.期限不同。
监视居住: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取保候审: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2.是否可以申请不同。
监视居住:不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可以申请。申请主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及律师。
3.执行地点不同。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的市、县。
4.违反规定的后果不同。
监视居住: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取保候审: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5.是否可以折抵刑期不同。
监视居住: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间应当折抵刑期。取保候审:不能折抵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