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交通事故法医鉴定应注意的事项是:
1.当事人应与鉴定人员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物证和检材,如实接受鉴定人员的询问、调查和检验。
2.在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提供伪证,如提供伪证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3.当事人不得私自更改法医鉴定书的内容,否则该鉴定书无效。
4.如果对法医鉴定的结论不服,可以申请由双方共同认可或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指定的鉴定部门重新进行鉴定。
5.鉴定结束后,当事人应对返还的有关材料、物证、检材妥善保管,以备后用。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人的职责有:
1.全面、细致、科学、客观地对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进行检验和记录;
2.正确及时地作出评定结论;
3.回答事故办案机关所提出的与评定有关的问题;
4.保守案件秘密;
5.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回避原则的规定;
6.妥善保管提交评定的物品和材料。
找法网提醒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人的权利:
1.有权了解与评定有关的案情和其他材料;
2.有权向当事人询问与评定有关的问题;
3.有权依照医学原则对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和要求进行必要的特殊仪器检查等;
4.有权因专门知识的限制或鉴定材料的不足而拒绝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