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调解且履行完毕了的不能再提起诉讼,即使提起诉讼的,其无理的诉讼请求也是不会得到法院支持的。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找法网提醒您,交通事故不适用调解的情形有如下:
1.与手续不全车辆发生事故;
2.司机酒驾或毒驾;
3.双方对事故原因和归属有争议;
4.损坏公共设施的事故;
5.单方事故;
6.无证驾驶或司机不能出示驾驶证;
7.事故有人员伤亡等。
1.交通事故当事人;
2.交通事故伤亡者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
3.交通事故车辆所有权人;
4.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
5.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为的必要参加的人员。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义务人、权利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