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程序:
1.交管部门在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鉴定机构鉴定;
2.鉴定机构在三十日内完成鉴定,最长不超过六十日;
3.交管部门审核鉴定意见并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复印件送达当事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第五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进行审核,并在收到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之日起五日内,将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当事人。
找法网提醒您,交通事故造成伤残进行伤残鉴定的,伤残鉴定时间依据不同的情形而定:
1.如果公安机关委托具有鉴定机构鉴定的,鉴定的期限一般是30日,最长不超过60日;
2.如果由当事人自行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交通事故损伤致残程度会影响赔偿数额,具体原因如下: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伤残赔偿指数乘以赔偿年限。
60周岁以下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伤残赔偿指数乘以20年。
60-75周岁之间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伤残赔偿指数乘以[20-(实际年龄-60)]。
75周岁以上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伤残赔偿指数乘以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