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建筑被强拆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申请法院确认违法,虽然不能就违法建筑本身主张赔偿损失但是可以主张因为强拆造成的建筑内的财产损失,例如:洗衣机、衣服、电视机等损失。
《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需要撤销或者判决履行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
(一)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
(二)被告改变原违法行政行为,原告仍要求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的;
(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判决履行没有意义的。
第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或者无效的,可以同时判决责令被告采取补救措施;给原告造成损失的,依法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违章建筑的情形有:
1.没有取得建设许可证;
2.超出建设规划或规定的用途;
3.超出建筑规划或规定的高度、面积或容积率;
4.擅自改变建筑结构或布局;
5.未按照规定进行建筑质量监督和验收。
强拆违法建筑的程序应该是:
1.调查取证,调查现场勘察记录、调查询问笔录;
2.立案告知,向有关人员告知拆除事项;
3.审核决定,有关部门决定是否拆除;
4.强制执行,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
找法网提醒您,《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