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走私核材料罪案件中确定刑罚的轻重如下:
1.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一般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构成走私核材料罪的要件有:
1.客体要件:走私核材料罪侵犯的客体是对外贸易管制。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以伪装、藏匿、冒充、欺骗或其他方式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核材料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任何单位以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1.立案。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就立案;
2.侦查。检察院、公安等机关对非法拘禁罪案件进行侦查;
3.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
4.审判阶段;
5.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