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出庭作证的要求有:
1.证人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
2.证人可以正确表达意思。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出庭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1.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2.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3.查明到庭证人身份;
4.法庭向证人交代权利义务;
5.证人保证如实作证;
6.证人陈述作证;
7.交叉询问质证;
8.法庭补充询问;
9.证人退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 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找法网提醒您,证人出庭作证注意事项:
1.要带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
2.一定要实事求是。
3.最好要有法律的基本常识。
4.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5.接受法官的询问,包括法官对证人有关身份问题的核实。
6.证人在法庭上要准备接受法官和双方当事人(主要是案件的原、被告)以及双方律师的质询提问,尤其要注意回答法官和对方当事人、律师向你所作的质询。
7.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就自己看到、听到和经历感受到的客观事实直接简要地回答提问,清楚就是清楚,不清楚就是不清楚,不要扩大内容,不要使用猜测、推断或评论性的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