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害国家安全罪;
2.危害公共安全罪;
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5.侵犯财产罪;
6.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7.危害国防利益罪;
8.贪污贿赂罪;
9.渎职罪;
10.军人违反职责罪。
1.需要立案来源,公安、检察院自己发现或者有报案、举报、控告、自首的都可以成为立案材料;
2.然后确定管辖权,没有管辖权又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可以向采取紧急措施再移送给主管机关;
3.自诉案件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4.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予以立案。
1.法定最高刑为5年有期徒刑以下的,追诉时效为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二十年;
5.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刑事案件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开始计算法;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