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许可专利的条件有的要求:
1.国家出现了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
2.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
3.为消除或者减少垄断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
4.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以合理的条件请求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获得许可的。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六条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后一专利权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
在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情形下,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前一专利权人的申请,也可以给予实施后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
要支付许可费用。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的规定处理使用费问题。
许可费按以下方式确定:付给使用费的,其数额由双方协商;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裁决。
申请人须向中国专利局提出强制许可的申请,同时需要提交一份《强制许可请求书》,在请求书中需要附带相关专利的证明文件和申请人具备实施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条件的说明材料。以及申请人已经以合理条件向专利权人申请过专利许可,未获得许可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