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的构成需要满足的条件:
1.主体是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是故意;
3.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4.客观方面是实施了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他人轻伤及以上伤害的行为。
故意伤害罪一般在受理后二个月作出判决,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可能判处死刑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故意伤害罪的定罪证据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只要是能证明犯罪人有故意伤害事实的都可以算证据,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