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执行终本和执行终结的区别

2023-10-20 00:25
找法网官方整理
执行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执行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执行终本和执行终结的区别在于概念、设计的目的、依据的法律等方面。执行终本指的是行为人却无财产可以执行,法院暂时终结本次执行。而终止执行指出现特殊情形,没有必要继续执行。

  一、执行终本和执行终结的区别

  执行终本和执行终结的区别在于:

  1.概念不同:执行终结,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没有必要或不可能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执行终本指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对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者财产暂时无法处置的案件,法院依照法律规定,暂时终结案件执行程序的一种执行案件的结案方式。

  2.两者适用的情形不同,根据相关法规适用终结执行有13种情形,终本适用只有一种情形:被执行人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

  3.两者确立的法条依据不同,在使用时,”终本“二字有固定的涵义,特指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简称,而”终结执行“四字也有特定的涵义,两者使用时不要相混淆;

  4.两者制度设计的目的不同,终结执行是因为正在进行的执行程序出现了不可能或没有必要继续进行的法定事由,法律规定法院可依职权裁定结案,而终本是为了探索执行实践中大量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推出机制而创设出来的一种制度;

  5.两者适用的宽严程度不同;

  6.其它。

  二、终结执行的情形

  找法网提醒您,终结执行的情形有:

  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5.其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执行终本和执行终结

  三、终结执行后还能申请执行吗

  终结执行后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应提交以下材料:

  1.恢复执行申请书;

  2.原执行依据(判决书、裁决书等)副本;

  3.原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副本或执行和解协议;

  4.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以及联系方式;

  5.当事人信息及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的相关证据材料;

  6.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前款规定终结;

  7.其它。

执行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68711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执行律师团,我在执行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