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丢了单位不配合补办如下办理:
1.给原用人单位写出书面申请,请求补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2.单位拒绝办理,以该理由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诉。
3.劳动仲裁的裁决书,即是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1.工资卡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
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能够证明职务职位身份的证件;
4.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等招用记录;
5.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
6.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7.其它能够证明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况如下:
1.合同主体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
2.合同内容不合法;
3.意思表示不真实,劳动合同是双方合意的产物,应该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违背一方的真实意愿,因而是无效的;
4.合同形式不合法。
5.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使合同形式上合法化后,就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