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拆迁人的非法拆迁行为,是一种侵权行为,被拆迁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
2.非法拆迁,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并处已经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3.拆迁人的非法拆迁行为是对被拆迁人合法财产的侵犯,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275条的规定,可要求公安机关以实施人构成故意损坏财物罪给予立案,追究实施人的刑事责任。
非法强制拆迁应该起诉流程如下:
1.确定非法强制拆迁的行为机关;
2.收集非法强制拆迁的证据,如照片、视频等证据;
3.准备起诉状,到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找法网提醒您,因被强拆直接提起诉讼的期间为六个月。因属于行政诉讼,并不适用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时效。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