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负责部门是哪个

2023-09-23 01:36
找法网官方整理
食品安全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食品安全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负责部门是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同时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与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共同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内容包括危害识别、风险特征描述等。

  一、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负责部门是哪个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负责部门是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十四条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制定、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获知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应当立即核实并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对有关部门通报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以及医疗机构报告的食源性疾病等有关疾病信息,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分析研究,认为必要的,及时调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同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制定、调整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并实施。

  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内容包括什么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

  1.危害识别;

  2.危害特征描述;

  3.暴露评估;

  4.风险特征描述。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三、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有什么作用

  1.确认各种危害风险的大小,预测食品发生问题的种类、可能性以及后果的严重性,制定或调整风险控制措施,并积极的与有关各方进行沟通,从而建立起安全的食品链,保障食品安全;

  2.对于确认的各类危害风险提出管理措施,对食品生产、检验和管理等提出建议;

  3.为政府有关方面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提供依据。

食品安全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47115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食品安全法律师团,我在食品安全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