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责任主要包括:
1.合同责任、侵权责任与其它责任;
2.财产责任与非财产责任;
3.无限责任与有限责任;
4.单方责任与双方责任;
5.单独责任与共同责任;
6.按份责任、连带责任与不真正连带责任;
7.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和公平责任。
民事责任的免除的情形有:受害人故意。第三人过错。不可抗力。未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民事责任的免除即不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条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找法网提醒您,民事法律责任的特征:
1.是一种因违反民事法律规范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2.是一种以财产为主要内容的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的特征:
1.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行政法律义务的后果;
2.这种违反义务的行为没有超出行政法规定的违法限度,因而适用行政法上的制裁措施;
3.责任措施是由行政违法行为实施者向国家承担的责任;
4.对于责任承担者来说,是一种否定性的评价,是体现社会谴责和国家惩罚性的一种法律上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