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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事争议管辖的异议是什么

2023-09-23 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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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国际商事争议管辖的异议是对仲裁的机构作出裁决的权利提出抗辩;否认其具有管辖权的情形。国际商事主要的仲裁机构有国际商会仲裁院;解决投资争议的国际中心等。

  一、国际商事争议管辖的异议是什么

  国际商事仲裁管辖权是指仲裁机构或仲裁庭在当事人依法约定的某种情况下,对具体争议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权利。国际商事仲裁机构或仲裁庭对特定国际商事纠纷进行审理并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的依据

  对管辖权的异议是对仲裁机构或仲裁庭审理案件和作出裁决的权力提出抗辩,从而否定仲裁机构或仲裁庭的管辖权。仲裁程序中必须解决的问题。对于仲裁庭和当事人来说,是否存在仲裁管辖权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它是仲裁程序的基石和条件。如果管辖权问题处理不好,没有管辖权,即使作出裁决,对仲裁管辖权的异议可以根据异议的对象分为对仲裁机构管辖权的异议和对仲裁庭管辖权的异议。前者只能发生在机构仲裁中,后者既可以发生在机构仲裁中,也可以发生在临时仲裁中。

  二、国际商事主要的仲裁机构有哪些

  1.国际商会仲裁院

  国际商会仲裁院设立于1928年,总部在巴黎。为国际商会常设仲裁机构。该仲裁院为目前世界上提供国际经贸仲裁服务较多、具有重大影响的国际经济仲裁机构。

  2.解决投资争议的国际中心

  该机构专门为解决国家契约———国家与外国私人投资者签订的“特许协议”或“经济开发协议”所产生的争议问题而设。该中心为专门性国际组织,具有国际法人地位。

  3.瑞典斯德哥尔摩仲裁院

  瑞典斯德哥尔摩仲裁院成立于1917年。为斯德哥尔摩商会内部机构,但在职能上独立。瑞典中立国的地位,为其公平性提供了很好的保障,瑞典斯德哥尔摩仲裁院享有很好的国际声誉。

  4.美国仲裁协会

  美国仲裁协会为美国主要的国际商事仲裁机构,于1926年设立,总部在纽约,在全国主要城市设有24家分会。为独立的非营利性民间组织。该协会受理的案件多数为美国当事人与外国当事人之间的争议。

  5.香港国际仲裁中心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1985年设立,该中心为受限制担保并按香港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的民间非营利性公司。受理香港区内仲裁案件和国际商事仲裁案件。该中心无自己的国际商事仲裁规则。

  6.英国伦敦国际仲裁院

  成立于1892年,为英国最有国际影响的国际商事仲裁机构。由伦敦市政府、伦敦商会和女王特许仲裁协会共同组成的联合委员会管理。

  7.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成立于1956年4月。前身为“对外贸易仲裁会”及“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总部设在北京。上海及深圳设有分会。2000年,该委员会启用了一个新名称:中国国际商会仲裁院。CIETAC于2000年9月5日通过了新仲裁规则,并于同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国际商事管辖权异议

  三、商事合同抗辩权分哪几种

  找法网提醒,履行抗辩权的种类有三种,具体是:

  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合同的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2.先履行抗辩权。当合同的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3.不安履行抗辩权。当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应当先履行债务,但是其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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