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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未遂盗窃多次怎么处罚

2023-12-02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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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多次盗窃未遂的处罚是按照既遂的盗窃罪,进行从轻或者是减轻处罚。盗窃罪判刑程序规定是需要经过庭审准备阶段、法庭调查阶段、举证质证阶段以及法庭辩论阶段等。

  一、盗窃未遂盗窃多次怎么处罚

  多次盗窃未遂构成盗窃罪的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既遂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罪判刑程序规定

  盗窃罪判刑程序规定如下:

  1.庭审准备阶段;

  2.法庭调查阶段;

  3.举证质证阶段;

  4.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被告人及辩护人分别发表公诉意见及辩护意见;

  5.被告人做最后陈述;

  6.判决阶段。开庭结束后,法庭可以当庭判决,也可以宣布休庭并择日判决。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审判长应当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

  第一百九十一条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

  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

盗窃未遂盗窃多次

  三、盗窃罪开庭通知家属吗

  因盗窃罪被刑事拘留,如要判刑在开庭前应当在开庭10日以前通知被告人及辩护人,家人应当知道。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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