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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征税的企业收入有哪些

2023-10-29 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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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不征税的企业收入包括财政拨款、国债利息收入等。企业所得税征收的方法包括通过查账的方式进行征收;核定征收方式等。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是在每个月或者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的十五天内。

  一、不征税的企业收入有哪些

  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包括:

  1.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是指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找法网提醒,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二、企业所得税怎么征收

  找法网提醒您,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如下:

  1.查帐征收,财务制度健全,能准确计算收入、核算成本、费用和利润,能按照规定申报缴纳税款;

  2.核定征收方式包括定额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企业收入

  三、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注销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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