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调解书与民事判决书的关键差异为:
1.适用的条件不同:
(1)民事调解书是人民法院依法进行调解,促成当事人自愿、合法达成解决纠纷的协议而予以认可时适用的法律文书;
(2)民事判决书则是人民法院对案件经过审理,就案件依法作出判决时适用的法律文书;
2.体现的意志不同:
(1)民事调解书是人民法院在合法的前提下,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的确认,着重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意志;
(2)民事判决书主要体现了人民法院依法行使的国家审判的权力;
3.反映的内容及其文书格式不同。民事调解书的格式较为简单,内容扼要,民事判决书的格式较为复杂、且内容详实;
4.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不同。民事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而一审民事判决书在送达当事人后并不立即生效,只有超过了法定的上诉期限,当事人不上诉的,才发生法律效力。
找法网提醒您,判决书内容包括:
1.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2.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3.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4.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不服判决的上诉期为15天。上诉期间从第一审法院的裁判送达次日起算。诉讼参加人各自接收裁判的,从各自的起算日开始。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