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网络为传播媒介的行为:虚假广告、泄露商业秘密和侵犯名誉。通过网络发布虚假广告、侵害他人商业秘密,通过网络捏造虚假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或商品信誉等。
2.侵犯域名权的行为:抢注和混淆。
3.侵犯网页著作权的行为:抄袭和淡化。
4.侵犯内容著作权的行为:网络传播和复制。
5.以链接为手段的行为:深层链接和加框链接。
6.埋设关键词的行为:争夺注意力。
限制竞争案件的主要证据:
1.当事人据以实施限制竞争行为的文件、通知、通告、 合同等文书资料。
2.当事人询问笔录。应当载明实施限制竞争行为的目的 起止时间、方式、过程、范围、后果以及经营收入、违法所得、纳税情况,是否使用了强制手段等。
3.证人证言或调查笔录 (重点同上 ) 。
4.与涉案行为相关的票据、帐册等有关资料以及经当事 人确认的经营收入、违法所得及纳税情况统计清单。
5.其他相关材料。
找法网提醒您,发生纠纷后,建议双方先协商处理;实在协商不了的,可以去法院起诉维权。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