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的区别如下:
1.建设目的不同。经济适用房的目的是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商品房的目的是盈利;
2.定价不同。经济适用房的价格会受到政府政策的引导,而商品房的价格一般由开发商自己决定;
3.购房资格不同。经济适用房要经过审查,商品房不用;
4.产权限制不同。经济适用房的产权会受限,而商品房不受限。
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应当写明买卖双方姓名或名称等基本信息;买卖房屋的具体位置、面积大小;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交易价格、付款方式以及付款时间;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约定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1.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用于征用土地和拆迁补偿等所支付的征地和拆迁安置补偿费。
2.开发项目前期工作所发生的工程勘察、规划及建筑设计等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
3.列入施工图预(决)算项目的主体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费。
4.在小区用地规划红线以内,找法网提醒您,与住房同步配套设施的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以及按政府批准的小区规划要求建设的不能有偿转让的非营业性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
5.贷款利息按照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为住房建设筹措资金所发生的银行贷款利息计算。
6.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