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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三权分立的三权归属问题

2023-09-14 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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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农村土地三权分立的三权归属问题是将土地所有权归为农村集体享有,对于土地承包权应归为承包合同的农民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归为土地流转后负责经营土地的人享有。

  一、农村土地三权分立的三权归属问题

  土地三权分置中的三权是指:

  1.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农村集体所有;

  2.承包权,归签订承包合同的农民所有;

  3.经营权,是农村土地流转后负责经营土地的人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二、土地所有权可以抵押吗

  找法网提醒您,土地所有权不可以抵押。城市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集体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土地所有权人是国家和农民集体,单位与个人不具有所有权,不得随意设定抵押。

  不能抵押的财产如下: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其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以外的财产为自身债务设定抵押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抵押有效。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但是已经设定抵押的财产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或者执行措施的,不影响抵押权的效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如以法定程序确认为违法、违章的建筑物。

土地三权分立

  三、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区别

  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了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等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国家和农民集体,其他任何组织都不能享有土地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九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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