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转让房产的,办理过户登记的,由买受人要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申请时提交房产证、完税证明等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四条【重要事项的股东大会决议权】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公司过户的材料如下:
1.公司章程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根据公司章程,国资委证明卖方的上级主管部门,并获取房产证上名称应与卖方公司现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应变更房产证名称;
3.根据公司章程,国资委证明卖方的上级主管部门,并获取上级主管部门批文;
4.完、免税证明;
5.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7.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授权委托书原件;
9.法人认证委托书;
10.房产登记申请书;
11.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12.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13.房产证原件;
14.个人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过户没有时间限制。找法网提醒您,过户一般需经过下列程序:
1.订立转让协议;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及时通知债权人并公告;
4.办理公司的变更登记。法律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