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性质不同。代理的双方是一种代理关系,而经销双方则是一种买卖关系;代理是以委托人即厂商的名义销售,签订销售合同,而经销商则以自己的名义从事销售;
2.收入类型不同。代理商的收入是佣金收入,而经销商的收入则是商品买卖的差价收入;
3.法律后果的归责方不同。
1.考察经销商是否合法存在,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如果对方是无独立法人资格的挂靠单位,或单位产权不清,或是根本不存在的虚假单位,最好不要与其合作,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签订合同时,经销商公司名称一定要和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一致,并且加盖公章,不能用简写或法律上根本不承认的代号。
3.不能以私人章或签字代表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4.要严格限定授权期限、区域,并明确经销商的权利和义务。
5.严格规定产品价格、退换货流程及责任。
6.详细规定违约事项及归责问题。
7.限定货款清算方式及日期。
8.签订的合同要能随时掌握主导权。
找法网提醒您,产品质量问题经销商负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 【被侵权人请求损害赔偿的途径和先行赔偿人追偿权】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