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价款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的“价税合计”金额,已包括增值税。
1.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2.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3.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4.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
5.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1.联次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四联,增值税普通发票只有三联。
2.发票使用人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普通发票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使用。
3.内容不同,普通发票中没有关于增值税方面的内容。
4.作用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而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
找法网提醒您,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税率标准如下:
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税率为17%。
2.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某些特定的货物,税率为13%,例如粮食、煤气、图书、饲料等。
3.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
4.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7%。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7%。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