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谁负责施工方案的编制和批准

2023-09-09 11:0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建筑工程纠纷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建筑工程纠纷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负责施工方案的编制和批准是项目的负责人主持编制,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等。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条件是已经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等。

  一、谁负责施工方案的编制和批准

  1.编制人: 施工组织设计应由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可根据需要分阶段编制和审批。

  2.审核人: 项目部上一级管理机构的技术负责人,一般是企业总工程师,或者是企业派出机构的技术负责人。

   3.审批人: 施工组织总设计应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施工方案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重点、难点分部(分项)工程和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评审,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建筑法》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二、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条件有哪些

  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条件有: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施工方案

  三、如何正确理解建筑工程施工的定义

  找法网提醒您,工程施工是建筑安装企业归集核算工程成本的会计核算专用科目,是根据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对建设工程进行新建、扩建、改建的活动。工程施工下设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等四个明细。

建筑工程纠纷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48775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建筑工程纠纷律师团,我在建筑工程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拓展阅读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