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产证上加父母名字需要的手续:当事人房产证需要加名字的,只需携带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即可,此时该房子就属于父母、子女共有的房产。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找法网提醒您,房产证没下来的房子进行买卖双方可以先行签订购买协议,必要时可以进行公证,在房产证下发后进行交易。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不能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以及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但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
房产证丢失能补办。因为有规定,房产证丢失后,应当先向房地产登记机关报失。登记机关核实有关情况后,可补发房产证。房产证丢失的补办需要材料如下: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2.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3.申请补办报告;
4.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遗失启示;
6.档案馆出具的挂失证明;
7.委托书,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时出具,须提供申请人及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8.房屋已抵押的,须提供抵押权人同意证明。
不动产登记机构补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应当将补发不动产权属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