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比较技术成果与专利的差异

2023-09-11 17: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知识产权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比较技术成果与专利的差异是概念不同、特征不同、地位不同,专利是指专有的权利和利益。导致专利权无效的因素有专利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不属于专利法保护的客体。

  一、比较技术成果与专利的差异

  比较技术成果与专利的差异:

  1.概念不同。技术成果是指利用科学技术知识、信息和经验做出的产品及其改进等技术方案。专利是指专有的权利和利益。

  2.特征不同。技术成果具有技术性、实用性和相对进步性的特征。专利有特权性的特征。

  3.地位不同。技术成果所产生的权益属于知识产权,专利只表示一种法律状态。

  二、导致专利权无效的几个因素

  导致专利权无效的因素:

  1.不属于专利法保护的客体;

  2.向外国申请专利,未经保密审查;

  3.不符合专利法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的固定;

  4.外观设计与在先权利相冲突或者不符合新设计的要求;

  5.权利要求书未以说明书为依据;

  6.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

  7.提交的外观设计照片不清楚;

  8.修改超出范围、依法不授予专利权的法定情形;

  9.重复授权、不符合专利权的定义等。

技术成果与专利

  三、面对专利侵权诉讼应该如何处理

  如下应对专利侵权的起诉:

  应该积极收集相关证据,并在收到起诉书副本之日起15天内向法院提交答辩状。且该答辩状应当载明被告具体身份信息、权利主张等内容。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知识产权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51651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知识产权律师团,我在知识产权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