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履行合同违约。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只是部分履行合同的,会构成合同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其行使方式分别为:
1.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同时履行;
2.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的要求;
3.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可能无法履行的风险时,可以中止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找法网提醒您,履行合同的原则主要有:诚信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环保原则,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全面履行原则,当事人履行合同时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