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金认缴是指公司的股东对规定的注册资金进行认缴进行出资的行为。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是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不需要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证证明文件。认缴登记不需要占用公司资金,可以有效提高资本运营效率,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1.抽逃资金必须是投资者所为。
2.必须是投资者侵占了被投资企业的财产。
3.投资者侵占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是偷偷进行的,不被人所知,比如:未进行恰当的帐务处理。
4.投资者侵占企业财产的目的是逃避对企业债务的担保责任。
5.由于投资者的行为,被投资企业的债权人利益受损(其债权被担保程度降低)而无法得知。
找法网提醒,注册资金多与少的利弊是:
1.注册资金多的优势为可以扩大影响力,更容易获得商业合作的机会。
弊端为税费多;承担的民事责任大。
2.注册资金少的优势为股东缴纳出资的压力小,税费少,承担的民事责任小。
弊端为刚起步时很难获得商业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