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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决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

2023-11-25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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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不是我国《刑法》规定的罪名,相关的罪名应当为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一般会被依法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如何判决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

  正确的罪名为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应当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判决。

  《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缓刑的条件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串通损害商业声誉罪

  三、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刑拘的流程

  1.公安机关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然后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

  2.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案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决定拘留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拘留的决定书送交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3.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决定拘留有特殊身份的人员时,需要报请有关部门批准或者备案。

  4.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找法网提醒,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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