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处理如下:
1.及时通知义务。未及时通知,造成损失扩大的,对扩大部分不可免责;
2.证明义务。须向对方证明所称不可抗力确实存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五百九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
1.全面履行原则
全面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不仅包括合同条款约定的各方当事人的义务,而且也包括法律规定的先合同义务与后合同义务等内容。全面履行原则的基础即为《民法典》的诚实信用原则。
2.适当履行原则
适当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应依合同约定的标的、质量、数量,由适当主体在适当的期限、地点,以适当的方式履行合同义务的原则。
3.协作履行原则
协作履行原则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不仅应履行自己的义务,而且还应当协助对方履行义务。
找法网提醒,合同履行规则还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遵守的具体规范。它包括以下八个方面:
1.主体适当;
2.履行标的适当;
3.履行期限适当;
4.履行方式适当;
5.债务人履行合同债务,债权人应当适当受领给付;
6.债务人履行债务,债权人应提供方便,创造条件;
7.因故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应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
8.发生合同纠纷时,各自应主动承担责任,不得推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