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责的债务承担需承担下列义务:第三人需要向债权人承担被转移的债务,以及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以及第三人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而债权人须承担该义务。
免除债务法律后果如下:
1.免除使债务消灭,免除部分债务的,务部分消灭;免除全部债务的,债务全部消灭;
2.免除消灭债权和债权的从权利;
3.债务的免除损害第三人利益的,第三人有权行使撤销权。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债权人免除债务不需要经过债务人同意,债权人免除债务是其权利,债权人免除债务的,则该部分债务消灭,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且该部分权利的从权利也随之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