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流程如下:
1.商标权利人向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2.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3.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找法网提提醒您,商标局进行实审发现该商标不应该被核准注册(申请商标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有相同或近似商标在先),会下发商标驳回通知书,针对该驳回,申请人可在15日内申请复审;商标公告3个月内,有他人提出商标异议,商标局会下发异议答辩通知书,针对该异议,申请人可在30日内做异议答辩。
注册商标撤销包括以下情况:
1.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被商标局撤销的情况;
2.自行转让注册商标,或者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而被商标局撤销的情况;
3.商标权人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注册人名字、地址等事项,且拒不改正的情况;
4.其他情况。
商标撤销的法律后果是:商标被商标局撤销后就不受法律的保护,但是商标自撤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
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