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并非借贷关系的唯一凭证,无欠条也有可能获得法院支持,借贷属于实践性法律行为,除了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外,还应证明钱款已经交付完毕。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录音当然可以作为证明借款事实存在与否的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录音证据属于视听资料,是法定证据种类之一。录音是有用的,但是录音证据并非必然全部都是有效的,录音录制的过程不能侵犯了国家的、社会的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1.写明欠款人与债权人的法定全名;
2.欠款的具体时间和欠款原因;
3.欠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4.还款的具体时间及付款方;
5.最后由欠款本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找法网提醒,欠钱不还的诉讼时效是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