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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的区别是怎样的

2023-12-20 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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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的区别是两者的出现程序不同,生效的时间不同,提起诉讼的权利不同等。仲裁调解书在法律上的效力是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使仲裁程序终结等。

  一、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的区别是怎样的

  1.二者出现的程序不同

  仲裁调解书是在仲裁活动的调解程序中依法制作的,而仲裁裁决书则是在裁决阶段后制作出来的。

  2.二者所反映的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同

  仲裁调解书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所产生的法律结果。仲裁裁决书则不然。

  3.生效的时间不同

  “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仲裁裁决书并不是送达后立即生效,而是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4.提起诉讼的权利不同

  当事人双方或其中一方不得就调解书的内容向人民法院起诉,而对裁决书,当事人对其不服或有异议,可在法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仲裁调解书在法律上是怎样的效力

  1.使仲裁程序终结。调解书一经生效,仲裁程序即告结束,仲裁机构便不再对该案进行审理。这是调解书在程序上的法律后果。

  2.纠纷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被确定。这是调解书在实体上的法律后果。

  3.当事人不得再行申请仲裁或起诉。调解书的生效表明当事人已接受仲裁机构的裁决结果,依一裁终局原则,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4.任何机关或组织都要在重新处理该案方面受调解书约束。也就是说,对于仲裁机构出具了调解书的争议,任何机关或组织都不得再做处理。这也是一裁终局原则的要求。

  5.强制执行的依据。具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生效后,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有权根据调解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

  三、仲裁调解书能否撤销

  找法网提醒您,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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