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碍公务罪会有案底,因为妨碍公务罪属于刑事犯罪行为。凡是刑事犯罪行为,犯罪卷宗都要形成档案予以保存。犯罪记录要分别录入公检法相关系统。其中,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的档案至少保存3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其中,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是其主要客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人身权利是其随机客体。
本罪侵害的对象,是依法正在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形:
(1)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2)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执行代表职务。
(3)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4)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涉嫌妨碍公务罪的,刑事拘留最长37天。找法网提醒您,《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