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公司的违法行为有下列方法: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举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依法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等。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通常来说,法定代表人一般不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就是企业法人的行为,因而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本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向第三人直接承担民事责任。
但是,如果法定代表人在从事民商活动中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法定代表人有可能承担如下民事法律责任:
1.因经营过错向公司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法定代表人因单独或者共同侵害公司财产需承担侵权法律责任3、因违法行为而受到的罚款、拘留甚至刑事处罚的责任。
找法网提醒您,公司违法行为有:
1.年底欠薪;
2.加班不给调休且不支付加班费;
3.工作满一年,企业不让休年假且未支付相应工资;
4.年底离职,符合经济补偿金条件,企业却拒付补偿金;
5.年底随意调整工作岗位;
6.休了产假企业不让带薪休年假。
7.其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