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劳务派遣被用工单位开除的应对方式是:与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协商,要求其说明理由或者支付相应的补偿、赔偿;直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者依法申请调解、仲裁等。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到一万元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劳务派遣责任的构成要件如下:
1.在当事人之间存在劳务派遣的劳动关系;
2.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在劳务派遣工作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
3.损害事实的发生与被派遣的工作人员的执行职务行为有因果关系;
4.用工单位在指挥监督工作人员工作中有过失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用工单位的义务包括:
1.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2.支付劳动报酬和提供福利待遇;
3.进行岗位培训;
4.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5.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