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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产权证需准备哪些办理材料

2023-11-08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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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办理安置房产权证需准备的材料包括安置房屋所有权证、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以及查档证明等。民法典中对申请安置房的条件包括收入低于规定标准的以及申请人员是外来务工人员等。

  一、安置房产权证需准备哪些办理材料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3.补偿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原件)。

  4.查档证明(原件)。

  5.被拆迁人身份证明;若被拆迁人是单位的,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6.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7.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收原件)。

  8.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9.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收原件)。

  10.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收件窗口领取,当事人共同填写)。

  二、安置房办理房产证多久能拿到

  6个月左右。

  安置房是指房屋拆迁之后,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替人购买的商品房,该商品房的成本较低,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安置人可以自由交易。安置房等到拆迁房时间够三年之后就可以上市进行交易了,所以在购买拆迁房的时候,一定要确保房屋三年有房产证进行交易,降低交易的风险。

安置房产权证办理

  三、申请安置房的条件有哪些要求

  找法网提醒您,申请保障房的条件包括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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