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数量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条之一规定,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数量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持有伪造的发票罪立案标准为:
1.持有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五十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2.持有伪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3.其他法定情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补充规定》第三条,在《立案追诉标准(二)》中增加第六十八条之一: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持有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五十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持有伪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三)持有伪造的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二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八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找法网提醒您,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对于犯罪情节比较轻,所判的刑罚只是拘役或者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犯罪分子有悔过的表现,并且没有了再犯罪的危险,出去后对社区也没有不良影响的情况下,可以对其宣告缓刑。此外对于其中的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孕妇以及超过75周岁的老人,应该宣告缓刑。但是宣告缓刑并不影响附加刑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