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种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取得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润转贷给借款人,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二)向其他企业借款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转贷给借款人牟利,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三)贷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在违法犯罪活动中仍提供借款的;
(四)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效性的强制性规定。
如下化解民间借贷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处理。
找法网提醒您,借款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双方纠纷,如果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那纠纷就解决了,这种方式成本最低,也不容易激化矛盾。
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规范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劝说,促使他们互相谅解、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活动。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
民间借贷起诉的管辖法院是如下:
1.被告住所地
被告为自然人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合同履行地
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