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可以采用以下证据:
1.当事人身份信息的证明材料,如姓名、地址等;
2.劳动保障部门告知投诉受理结果或查处结果的通知书等;
3.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工资单、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押金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
证据及举证责任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劳动争议处理方法如下:
1.协商;
2.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或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